Damu

服務條款

第1條(目的)

本條款旨在規定 Damu(以下稱「營運者」)所提供的行動應用程式 Damu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的使用條件與程序,以及營運者與使用者的權利義務。

第2條(用語的定義)

  1. 「本服務」是指依使用者所選照片與所寫記錄,產生並保存卡片形式影像的應用程式。
  2. 「卡片」是指本服務產生並保存於使用者裝置中的影像,以及隨附的記錄。
  3. 「使用者」是指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的人。

第3條(條款的效力與變更)

  1. 本條款自於服務畫面或營運者網站公布之時起生效。
  2. 營運者可在不違反相關法令的範圍內變更本條款,變更時自施行7日前起公告。對使用者不利的變更,於30日前公告。
  3. 使用者不同意變更後的條款時,可停止使用本服務並刪除本程式。

第4條(服務的內容)

營運者提供以下功能。

  1. 依照片與記錄產生卡片
  2. 在裝置內保存、檢視、搜尋已產生的卡片與記錄
  3. 裝置內通知與生物辨識鎖定
  4. 卡片影像的儲存與分享

第5條(使用契約與費用)

  1. 本服務無需另行註冊,使用者安裝本程式並開始使用時,使用契約即告成立。
  2. 本服務目前免費提供。日後如導入付費功能,將於施行30日前公告,且不會將已免費提供的功能溯及改為收費。

第6條(使用者的義務)

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。

  1. 上傳侵害他人肖像權、著作權等權利的照片
  2. 輸入違反法令或損害他人名譽的內容
  3. 利用本服務的漏洞,或以自動化手段產生異常數量的請求
  4. 對本服務進行逆向工程,或擅自重製、散布

第7條(內容的權利)

  1. 使用者所輸入的照片與記錄的權利歸使用者所有。營運者不會將其用於產生卡片以外的目的,也不會用於人工智慧模型的訓練。
  2. 本服務產生的卡片影像,使用者可自由用於個人或商業目的。
  3. 本服務的商標、標誌、設計與軟體的權利歸營運者所有。

第8條(人工智慧產出物的特性)

  1. 卡片由人工智慧模型產生,因此即便輸入相同的照片與記錄,每次的結果也可能不同。
  2. 產生結果可能與使用者的期待不同,營運者不保證特定形態或品質的結果。
  3. 即使產生失敗,使用者輸入的照片與記錄仍原樣保存在裝置上,可以再次嘗試。

第9條(資料的保存與使用者的責任)

  1. 因此,若因裝置遺失、故障、重設,刪除本程式,或使用者的刪除操作而導致資料遺失,營運者無法復原。
  2. 使用者應在必要時利用裝置的備份功能,或將卡片儲存至照片 App,自行保留副本。
  3. 營運者不負備份使用者資料的義務。

第10條(服務的變更與中斷)

  1. 營運者可變更本服務的內容或中斷其提供,此時將事先公告。但有緊急事由時,可於事後公告。
  2. 本服務依賴外部業者提供的人工智慧服務,因此該服務的故障或政策變更,可能導致卡片產生功能暫時或永久無法提供。

第11條(責任的限制)

  1. 對於天災、通訊網路故障、外部服務故障等不可控事由所致的損害,營運者不負責任。
  2. 對於使用者輸入本服務的內容的合法性或正確性,營運者不負責任。
  3. 本條不適用於因營運者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的損害。

第12條(準據法與管轄)

  1. 本條款依大韓民國法令解釋。
  2. 有關本服務使用的爭議,向依民事訴訟法確定的管轄法院提起。

施行日 2026年9月4日